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被视为疲劳驾驶,构成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为了监控和识别疲劳驾驶,交通警察利用安装在公路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这些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成为交警识别疲劳驾驶的关键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有用于公路营运的车辆,包括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都必须安装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会共同规定安装和使用的具体步骤。为了保障驾驶者和道路安全,该条例还列出了多项禁止行为:
这些严谨的规定旨在确保驾驶者在最佳状态,保持道路畅通,一旦发现疲劳驾驶,交警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