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随意调换职位和降低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我的职位是物业管理处的文员 现在物管处新增车库的智能收费系统(以前是人工收), 公司要求我去车库做收费员 还降我的薪 请问我该怎么办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双方协商,不行就可以解除

  法院目前一般认为:
  公司与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的岗位,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现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即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并降低其工资标准,其行为违法
  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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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0
主要看你们原本的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如果调岗后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调岗后的工作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看你的情况公司好像是在找你的麻烦,如果干不下去了就申请劳动仲裁吧。反正劳动仲裁没有成本。
第2个回答  2013-04-11
公司要你写的文书你千万不能写,因为如果你写了的话,是你单方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雇你的户,他们不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赔偿损失。
你们单位的人力资源的是个骗子。劳动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任何一方都无权单方变更。除非是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才能把你从合同约定的岗位上调离。关于工资报酬也是这样的,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降低工资。要担心的是很多单位很坏,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写的很低,那么他按照这样的工资标准发放就规避了法律了。
建议你向劳动监察支队举报,不要咨询了,直接投诉他们。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33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第3个回答  2013-04-10
#中国劳动关系在线#解答:看劳动合同里的约定,如果有明确约定岗位和工作内容的,单位不得随意调岗。如需调岗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4个回答  2013-04-10
这个真没人管,要不忍受要不离职,弱势群体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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