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查账需要补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会计分录是:
补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银行存款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范围中"税金"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而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因此增值税是价外税它本身不在利润中反映,因此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扩展资料: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增值税可不可以也做成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追答是的,可以 。
追问里边包含了视同销售、销售旧货、应该做进项转出等这些项目一笔全部做成以前年度损益有没有什么不妥??还是说要分别根据项目进以前年度损益、应收账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