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司不给签合同而要和劳务派遣公司签?

我去移动公司面试后要参加培训,可今天移动公司的领导人说我们实习期过后不和移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我不知道这样对我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对他们移动公司又有什么影响?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请有经验的人帮我详细回答。谢谢!

  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这种用工形式属于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2、《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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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09
派遣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不必担忧。
成本对比:
移动公司招聘一个人力资源专员(4000/月)只能维护不超过50人的入离职、社保、合同、残保金等等等。
移动公司把人力资源外包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每月只需缴纳少量的服务费(几十元/人)即可完全摆脱这些麻烦,移动公司可以集中自己的优势去做业务。
专业:
一个人力资源专员经历有限,渠道比较窄,所以处理这些事务专业性不强,往往造成企业和员工关系僵化的情形。一个人力资源要接触社保局、人事局、街道办、残保会、计生办等等单位。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内部分工明确,处理事务专业。譬如,专门设立社保事业部,主要处理增减员,报销,就业登记。

所以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采用了派遣机构来减轻企业的压力。员工收入不变。
第2个回答  2011-06-10
一、原则上没什么影响,只是用工性质不同而已;
二、可能薪酬方面有些不同,但这不是你决定的;
三、在没有更好选择有情况下,建议不要放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09
劳务派遣中你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移动公司是用工单位可以随时将你退工,你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移动公司有充分主动权,而如果你和移动公司签劳动合同,移动解除合同则需经济补偿或者你可以撤销解除、恢复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畸形化了。
第4个回答  2011-06-09
之所以让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协议主要是为了转嫁风险。如果你跟劳动派遣公司签约,像员工管理呀以后辞退呀初偿等一切跟他们移动公司是无关系的,他们只是用人单位,你的所有的事情跟派遣公司挂勾,(除非他们之间有什么特殊约定除外)移动如果感觉你不合适可以跟派遣公司提出由派遣公司将你转岗。不过现在的派遣一般都还只是做在皮毛当中,真正很规范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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