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权利运作的特点?

如题所述

中国乡村社会虽具有“天高皇帝远”的自在性特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游离在国家权力统治之外,而是依然受统治权力的限制,犹如韦伯认为:“即使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即不涉及任何具体的内容,统治也是社会行为中最重要的因素。”[1]

  那么,国家权力究竟是如何行之于乡村社会呢?费孝通提出,乡土中国既非由“横暴权力”亦非由“同意权力”统治的社会,而是由教化权力或“长老统治”的“无为政治”的社会。[2]经历社会转型之后的乡土中国,如今可以说已迈入了后乡土社会。[3]后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与乡村政治又是怎样的呢?或者说,当前中国乡村政治的基本性质是什么呢?乡村政治处于怎样的运行状态呢?

  一、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与政治

  乡村社会有着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相对封闭性与稳定性;二是相对自在性与独立性。聚村而居是乡村社会生活的基本形态,村民们居住生活的村落,是具有社会边界性的。正是因为这种社会边界的存在,使得村落与其外部世界的关系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村落内部关系则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状态,外部的力量进入村落内部结构有着很大的难度。乡村社会的居民以农业生产为主,从事着生活资料和食物的生产,这一经济基础决定着人们可以维持自给自足的状态。很高的经济生活自给自足度也使得乡村享有较高的自在性和独立性。

  考察乡村政治的意义,与乡村社会这两个特征关系密切。一方面,透过乡村政治现象,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相对闭合与稳定的社会系统内,会产生什么样的权力结构,这些权力又是怎样产生的,以及乡村权力在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发挥着什么样的功能。权力是政治现象的核心因素,权力“它是指个人、群体和组织通过各种手段以获取他人服从的能力,这些手段包括暴力、强制、说服以及继承原有的权威和法统。”[4]关于乡村社会的权力构成,费孝通等从皇权与绅权关系的角度,透视了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并将士绅的权力纳入到考察的焦点范围。[5]

  另一方面,透过乡村政治现象,亦可看到国家权力和法统是如何进入相对封闭的乡村社会,国家权力和法统在乡村社会秩序构建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以及在乡村政治舞台上,国家权力与地方权力又是怎样互动的。关于国家与乡村,或乡村的统治秩序构成问题,孔飞力在对晚清政治变迁的历史分析,认为在社会动荡期间,尽管“传统国家的正式机制和思想基础都被破坏。”但“农村地方名流并不因科举制度和旧政权授予他们的正式特权的取消而消失。”即乡村地方权威并未动摇,仍然是旧秩序的重要基础。[6]而对国家政权是如何统治传统乡村社会的,杜赞奇则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框架,把“乡村社会中多种组织体系以及塑造权力运作的各种规范构成”的文化网络视为国家政权在乡村获取权威和利益的源泉。[7]

  关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以及乡村政治性质的解释,徐勇提出了一个“基层社会与农民创造性政治”的解释框架,试图超越“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或“压迫与反抗”的经典模型。认为国家对农村的统治实际属于“无根统治”,而农民的“创造性政治是指基层社会为改变自己命运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而进行的一种创造性的政治活动。” [8]从当代中国农村发生的“大包干”改革、乡村工业发展、村民自治以及农民流动的社会事实来看,基层社会的农民在用自己的创造性实践,努力地突破体制、机制和现实的束缚,在改变生存状况的同时,与国家共同互构了创新性的秩序。而在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的分析框架中,乡村政治的基本性质似乎一直是抗争性的,如裴宜理认为:“中国的抗争性政治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 3世纪一直到陈胜和吴广那里,并一直延续到今天。”[9]而有些关于乡村抗争性政治的解释框架,甚至将农民维权抗争事件的增多,解释为国家政治体制越来越开放的结果,即国家政策允许农民通过上访等抗争行为,来释放基层治理中的一些问题。[10]此外,于建嵘也将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作为其分析农民“以法抗争”集体事件的框架,并把底层社会视为一种价值观和方法论。[11]

  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的理论视角,虽关注到了乡村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即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非均衡性,但是,这一视角由于是从农民抗争事件切入来考察和分析乡村政治系统的,而抗争事件本身所体现的是乡村社会秩序的冲突状态,亦即一种非均衡或非常态。那么,抗争性其实是乡村政治非常态下的一种特征,而非乡村政治的常态特征。也就是说,在平常的乡村政治生活及秩序运行中,乡村社会还会存在一种权力结构和政治机制,它能维持乡村秩序的相对均衡和稳定。因此,对乡村政治系统的认识和理解,还需要考察常态下的乡村权力结构和政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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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9
“乡土”中国社会的特点有三个,如下:
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一: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地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基本的谋生办法。农业和游牧业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决于土地的。种地的人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家行动不得,侍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以农为生的人,时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二:中国农民聚村而居,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生活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鼓励的社会的圈子。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中国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从人和人在空间排列关系上说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孤立和隔膜。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呈现出聚村而居的状况,其原因有: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三:中国的乡土社会是有机的团结,是礼俗社会。在同块土地上生活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是无需选择的,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乡民们在同一块土地上经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而变得熟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人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而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能够有这样的概念,也是我们国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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