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者,对于劳动法有些疑问,我们定的合同是一个星期工作5.5天,一天8个小时,其他的算加班费8快钱,

我想问下他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双休的加班也是8块钱),半年可以辞工,辞工要交辞工书一个月才可以走,三个月辞工也可以,不过扣半个月(合同是定三年的这是她口头说的),我们的工资是1050+绩效奖150+30全勤

该劳动合同有几处不符合法律规定:
1、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除了用人单位提供了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以外,不得约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三个月辞工也可以,不过扣半个月”是错误的。
2、法定工作时间,是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时。该合同规定的每周工作5.5天,这里多出的半天,就应该算加班。
3、加班费的计算方法错误。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平日加班(即加点),按1.5倍工资;周末加班,按2倍工资;节假日加班,按3倍工资计算。基数(日工资)应该是月工资/月计薪天数。即1050/21.75=48.28元。
4、关于1050元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首先,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区规定不一样,且差别很大。不知道你在哪个地区,具体可登陆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另外要强调的是,最低工资不包括(1)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2)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3)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5、关于“合同是定三年的这是她口头说的”。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期限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也应该反映在书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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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0
1.每周超过40小时就属于加班,每个月超过174个小时就是加班,你可以去要求加班费和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要保留好证据等不干那天去告公司,当然了也可以现在去告,看自己具体情况了。
2.08年起不签合同第二月起要给员工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
3.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保险的话,你可以直接就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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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0
1,劳动合同期限最短一般为三个月(除去以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签三个月以内,是不能有试用期的;最长期限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一般情况下为5年。
2,保险必须按签合同的当月交上,如果将来查出来你没有替工人交保险,那都会被强制性补交的,甚至有可能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3,社会保险:养老(8%),失业(2%),工伤(1.5%)医疗2%和生育保险(1%)一般情况必须要交,括号内为保险占工资的百分比。
4,工人在法定节假日休息后,也可以按照正常地劳动定额时间完成你安排的工作任务的话,那么节假日如果工人加班了,而你没有要求加班,是可以不用支付3倍的节假日工资;反之,如果工人在法定节假日休息后,却不能够按照正常地劳动定额完成你安排的工作任务的话,那么节假日如果工人加班了,即使你没有要求加班,也是要付出3倍的节假日工资的。
具体依据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5,计件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分为4档,每个省都不太一样,但差别都不太大,不知道你那个省的
第2个回答  2011-06-06
肯定不合法,在协商不成的基础上建议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3个回答  2011-06-08
违法。违法的很。娘西屁。找劳动局没用的。(他们要你提供相关证据)这只是他们表面上的功夫。。。总之,一句话,你咋这么没社会经验(指中国的)。除非,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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