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一年是留在厂里干一年,留厂查看是看你的表现,如表现好可以继续使用。留用察看是企业的一种纪律处分,用来处罚严重违纪但尚不够开除的员工,目前留用察看主要在一些国有企业使用。目前国有企业不能再以“留用察看”作为纪律处分,因为留用察看违反了
劳动合同法关于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国有企业不能再以“留用察看”作为纪律处分。 留用察看起源于政府机关纪律处分中的“开除留用察看”,但自1993年起,政府机关就取消了开除留用察看,在国家劳动法制不断发展的今天,留用察看这种纪律处分在国有企业也不能再用。
拓展资料:
原劳动人事部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发出了《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456号),提出了如下意见:在留用察看期间,由企业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决定发给适当的劳动报酬。留用察看期间后,是否需要重新评定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具体确定。而根据
《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和企业只要存在
劳动关系,企业就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高于
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韩某只是受到留用察看的处分,并没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支付给你的工资不应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
另依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1、开除与辞退的适用范围。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开除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人员:
(1)职工中被判刑并入监服刑的;
(2) 二次劳教被注销
城市户口的;
(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不好的;
(4)严重犯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所列七种错误行为之一的。而辞退违纪职工的适用范围则是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所列行为之一,且经教育或
行政处分无效的职工;
2、开除与辞退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除条件应是:其错误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且经教育无悔改表现。而违纪辞退的条件是,犯有《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中所列七种错误之一,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辞退的标准着重于错误的严重性质和情节,特别着重于经常犯错误,屡教不改,辞退主要针对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给予开除处分过重, 给予其它处分又过轻的职工。因此,两者的标准的区别,就是所犯错误的轻重程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