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之后收到钱关于写收据事宜!劳动仲裁调解了,收到钱之后对方写了一份手写收据,让我签字和手印,(只有一份在对方手里)对方如果在收据上再次补写对我不利的因素(比如说涂改把收据变成借条),再起诉我!这样的法律能支持吗?
那他在空白处加几个对我不利的字,会怎么样?
不会发生任何效力,你放心好了,他加了一定会被发现的
关键是我已经签字画押了!所以才来问问,未来会不会因此吃官司,如果对方把带有我的签字手印的纸上修改或在空白处写上我欠了几十万几百万的字!那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