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临时车牌使用规定有所更新。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2条修订内容,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有效期不超过15天。具体限行时间为每日7时至10时和15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国定假日除外。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非载客出租小客车以及实习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使用外地核发的临时车号牌的车辆,不得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行驶。如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严格执行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简易程序处罚由一名交通警察执行。程序包括:
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