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农业户口不再是集体成员,非农村集体成员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非农业户口的子女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继承。但根据有关规定,房屋继承后,在房屋建筑自然消失后,不得翻建重建,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其次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参加建房享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村民可以先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方可使用。建造自己的房子,而不是直接通过继承。非农业户籍子女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房地分离制度,非农业户口的儿童虽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地上的房屋是死者的合法财产。
再者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私人地块、私人山丘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本村农民合法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才有使用权。但不享有所有权。
要知道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国家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不能使用。继承,但由于“地与屋”的原则,农民在继承父母的房子后也可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对于非农业户口,国家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