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发几百员工就闹情绪要离职,这种计较的员工有必要留吗?

公司去年招了一个员工,该员工相关经验并不是很丰富,刚毕业不久,面试的时候态度很诚恳,看她这么诚恳就招她进来了,该员工可能生性腼腆,面试的时候又紧张,忘记谈薪资了,但公司出于厚道还是给了她正常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3个月她倒做事也勤快,来得早,办事也勤快,但是由于公司一直很忙, 结果到第5个月的时候,她才拿着转正申请找我并要求补工资差额,我给她转正了,但是没有给她补超出试用期的差额,她就闹情绪要离职,这种计较的员工有必要留吗?

首先这个问题并不是这位员工的错,而是企业明显的触犯了《劳动合同法》,这样的企业,只要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一告一个准。

首先从管理学和HR的角度来说,由于小姑娘第一次面试,性格腼腆,难免紧张失措,可能确实忘了主动和你谈薪资,但作为HR,主动和应聘者确定工资是你的工作,更是你应尽的工作职责。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来说员工的不错,简直说不通。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你给他正常的试用期工资并不是你的厚道,只是你应尽的法律业务。
再次,小姑娘在试用期间并无重大过错,您自己也肯定她在试用期间的态度和能力,所以不存在能力和工作岗位要求严重不匹配的情况。到了该转正的日期,就应该主动提醒员工提交转正申请,并按规定补齐她在第4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工资差额。

综上所述,这位员工根本没有错,没有去告这个企业就是给这个企业面子,因为HR的很多的工作根本都没有做好,这是他们本职工作,却是这么的疏忽大意,可以说这位HR直接可以开除了。在外工作都是为了挣钱的,你凭什么少给人家那么多钱,这是人家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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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9

首先,客观地将,这样的事情是企业的错。是不是因为你的错导致的?是不是企业的错误导致人家的收入减少了?这样的问题还在说员工的不是,你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或者是老板,不应该担责吗?这样的企业难道不知道这是在自黑吗?谁敢到这样的公司来上班?自己员工的利益都不能保证,还谈什么发展?

其次,员工的利益竟然没有用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由此可见你们公司是多么的不规范,在用人制度上如此的轻率,说明你们没有一个长效的机制,你还在纠结人家的钱的事情,人家就在纠结你公司要不要来的问题!

你们公司真的应该好好规范一下下啦,别来吐槽员工啦!

第2个回答  2019-01-09

首先,面对这一现象,个人觉得主要责任还是HR。因为作为HR,在对方没有经验忘记谈待遇问题的时候,你必须在面试的时候主动向对方确定薪资待遇的问题,这是你的分内之事,也是你应尽的工作职责。同时,员工到了一定的时间段,你就必须通知对方可以转正并需要提供转正申请单。

其次,站在女孩子的角度,出来上班就是为了赚钱。而没给转正,工资少一些这些关系着个人的福利待遇问题,这必须是要争取的。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福利都不敢争取,那未来更不可能有什么大的成就。

所以,作为HR的你,建议先检讨下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不要因为你个人的因素导致别人失去了利益,这样无形中将给你自己及公司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

第3个回答  2019-01-09
少发了几百块钱,这个员工就闹情绪离职,我想说的是这种员工真的有点太过于无理取闹了,几百块钱有些时候少发了,你干嘛要闹情绪闹离职呢?你可以去跟领导好好说,我的工资少了,你为什么呢?是什么原因,然后再把这个问题说开,毕竟找一份工作不容易啊,为了这点钱就离职,有什么必要吗?
第4个回答  2019-01-09
我觉得人家的要求是很正常的呀,本来就是三个月转正,然后就开始发正常的工资,就算是人家忘记拿着转正申请书来了,我觉得也还是要发给人家工资的。作为一个领导更应该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了,而且人家的工作态度确实是很好,所以还是有必要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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