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夫妻在一次事故中同时遇难(不确定其先后死亡顺序),没有子女,且没有遗嘱。甲有父母,乙没有其他亲

“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乙先死,遗产归甲,然后甲死,所有遗产归甲的父母”
乙有继承人啊,甲就是乙的继承人,在推定死亡顺序的时候,如果推定乙先死,那甲就是乙的继承人,这与作此推定的条件相矛盾啊,怎么解释呢?

1、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你问的是夫妻关系,如果他们都有继承人的话,推定他们同时死亡。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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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2
1、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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