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须知:房屋产权年限从何时开始算起?

购房者须知:房屋产权年限从何时开始算起?

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期限实际上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据土地性质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为永久性权利,无时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业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06

在买房的时候,很多人对于产权年限的相关问题并不了解。那么产权年限是从何时开始算起?不同的类型的房屋产权年限有何不同?

一、产权年限从何算起?

无论是商品住房还是经济适用房,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开始算起。例如,开发商拿地时间是2000年,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A于2005年购买了该开发商的房屋,则其剩余的年限为65年(2070年-2005年)。

需要注意的事,公房的产权年限与普通的商品住房是不一样的,它的土地使用年限从第一笔土地收益金开始计算(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和普通商品房不同,公房一般上市时要补交土地收益金。)例如,一个建成于1980年的公房小区,某栋楼在2000年第一次出现了二手房交易,那么这栋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就从2000年开始算起,到期时间是2070年。

二、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最长是多少年?

我们常说的产权年限包含两个概念,一是房屋所有权,二是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使用用途有所不同,这也就导致了我们说的产权年限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限到期了怎么办?

很多人都十分担心房屋的土地年限到期了,出现无法使用房屋的情况,其实大可不必担心,《物权法》中对这个问题有相关的说明,归纳起来购房者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到期后,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此土地上房屋及其它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就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对于其他类型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3、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通过上述内容,相信你对房屋产权的相关问题已经有所了解,那么在买房的时候你需要向开发商或房主了解房屋产权相关情况,以免出现刚买了房子没过多久就发生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8-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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