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在辞职后,单位要求我签,并给我补偿这样合法吗?很急~~在线等~~~~~!!

我请问下,我和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也给我缴纳了保险和医疗。在合同期没有满的时候,我提出辞职,并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开始单位不同意我辞职,后来,让我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限制期限为2年,并每个月给我补偿),才同意我辞职并给我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
我想问一下,
1。竞业限制协议 ,在辞职的时候补签,合法吗?(当初和原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竞业限制)。
2。竞业限制协议是要双方自愿的吗?我可以不签吗?
3.不签的话,单位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合法吗?
谢谢大家了,本人很急,请大家帮帮忙。
另外,我在原单位不是高级管理人员,也不是高级技术人员,是维修的工人,只是对单位的设备的维修,维护掌握,我想问下,我属于竞业协议的人员范围呢吗?

如果你的职业属于保密性质的 那就要签 竞业限制协议是合同期满的时候签 竞业限制协议是要双方自愿的 如果你的职业属于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 是必须签的 如果不是 你在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 双方就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你辞职后 不想再从事你原来的行业 那你就签 如果你还是要从事原来的行业 那你就要考虑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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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2
你的职业属于保密性质的 那就要签 竞业限制协议是合同期满的时候签 竞业限制协议是要双方自愿的 如果你的职业属于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 是必须签的 如果不是 你在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 双方就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你辞职后 不想再从事你原来的行业 那你就签
第2个回答  2010-12-04
1、只要是双方自愿的,可以补签。
2、该协议一般在开始工作的时候签订,如果劳动者认为合同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内容存在问题,则可以拒绝签订。
3、如果你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单位,单位拒绝解除劳动合同是错误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02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协议》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时签订,不是在离职的时候签订的(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4个回答  2010-12-02
很合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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