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工伤赔付

朋友公司做土建工程,雇佣一个老头当保管(老头是城市户口),一次施工过程中一辆工程车辆在倒车的过程中把老头撞伤,车辆有保险,经鉴定为4级伤残,现已痊愈,现在老头提出工伤赔付,提出赔偿46万元,由于工伤赔付金额大 ,所以他放弃车辆保险赔付。
想咨询一下:
1、车辆赔付和工伤赔付能否连带,也就是说先找保险公司赔付 ,剩余款由朋友工伤赔付。
2、他要的46万元是否合理?
3、事情已经3年过去了 ,他的伤已经痊愈了 ,不存在致残,现在能否重新申请做伤残鉴定

谢谢!

1、车辆赔付和工伤赔付不能连带;

2、他要的46万元是否合理?要看具体的伤残程度和治疗、护理的难度决定;

3、现在可以重新申请做伤残鉴定,工伤待遇按照新的鉴定结论计算。

如有帮助,请采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2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与工伤理赔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途径,是互不相关的。
其次,工伤理赔,是工伤保险理赔,不是单位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给你们缴纳工伤保险,此时所有的工伤产生的费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祝福!
第2个回答  2011-01-20
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

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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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1-20
你好,可以连带,需要保险公司在保险的范围内赔付,剩余款由朋友工伤赔付。
46万有点多。申请鉴定有一定的时效,不可以重新申请了。
第4个回答  2011-01-20
您好,就您的问题本律师先向您求证以下事实:
1、伤者是否有工伤保险?
2、是否有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是否有做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4、发生事故至今已三年,这期间双方是否就赔偿事宜由过谈判协商等?是否有过和解协议等?
以上问题的答案对于案情判断与把握关系很大,如有需要的话您可以补充后我再详细分析。现仅就您问题回答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是可以同时进行同时受偿而不存在连带的问题的。
2、46万元的赔偿额是否合理必须得根据伤者的伤残程度、工资水平等等来确定。
3、现在要求重新进行伤残鉴定的理由是什么?先前是否鉴定过?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果还有问题可直接与我取得联系。
第5个回答  2011-01-20
“老头”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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