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哪些行为被禁止以保障房屋结构安全?

如题所述

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关注房屋结构安全


第七条,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须遵循设计结构和用途,确保合理使用,维护房屋安全。


第八条,在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以保障结构安全:



    拆除或破坏承重结构如墙体、梁、板、墩、柱等;
    超标准增加楼板或阳台板的荷载;
    安装设施设备影响结构稳定性;
    其他任何危害房屋结构的行为。

第九条,进行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操作时,需按以下步骤征询意见:



    物业管理区域:提前书面咨询物业管理企业;
    商品房未物业:咨询售房单位;
    公有或单位自管房:咨询房屋产权单位;
    其他房屋:征求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相关单位在接到征询后3个工作日内现场检查,如认为有影响,施工不得进行。


第十条,遇到以下情况,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需组织采取安全防治措施:



    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地震等;
    人为破坏如爆炸、火灾;
    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第十一章,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会定期对重点单位(如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和公共场所(如商场、影剧院)进行房屋安全检查。


物业管理企业和产权单位需定期进行房屋及其设施的检查和修缮,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