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的部分,应该如何结算?

百度不让提问,我只能截图,希望能有懂这方面知识的人帮忙,买房一方实在是弱势群体。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以上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对建筑面积误差的界定及相关的规定。由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超出3%的部分分两种情况,如果你跟开发商签的是标准的购房合同的话,没必要担心的,去房管局和工商局就能把问题解决了,如果签的不是标准的合同,那只能以你们所签的合同的合法性和双方约定来说了。仅供参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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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2
这合同内容比较精细,所谓的差异值是数据上下限的偏差,相当于保留几位小数的问题,因为房屋价值高客户总对面积小数要求忽略不计,一个客户钱不算多,但众多客户对开发商来讲这个数目并不小,所以规定了这个偏差范围要结算。
对于超过3%的部份结算是这样的: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5
在合同拟定中应该进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清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按照你提供的信息,应该理解为,大于0.5%,小于3%的部分按实结算,超过3%由开发商承担,小于0.5%的部分忽略不计,应该不存在前后矛盾。
第3个回答  2014-01-12
超过的部分应由开发商承担,或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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