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出院后!不久再次住院医疗费算到一起吗?

交通事故受害方出院后!不久再次住院医疗费算到一起吗?我爷爷被车撞了!快2个月了!对方就拿了6万元就不再露面了!我家自己花了13万了!因为爷爷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知是否能醒!我们想回家养着!但是害怕回家过些日子适应不了还的在住院!有朋友说二次住院就不算到第一次的医疗费用里了!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求助!

交通事故受害方出院后,因交通事故受伤出院后,治疗交通事故导致的伤产生的医药费属于后续治疗费,仍然需要赔偿。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是作为免责条款的约定,现实中并无十分具体明确的标准。在电力设施侵权的纠纷中,常见到电力公司会援引该条款主张减少赔偿责任,但实践的案例中认定不可抗力的实例是很少的,一般的天气变化是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因为通常的天气变化都是可以预见,并在预见后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的。只有极少数严重的自然灾害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如无预告警示而突然发生的强烈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重大灾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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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3
  只要是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治疗费用都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这个没有次数限制
  交通事故引起纠纷,双方无法就赔偿金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把肇事者、车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后续再发生相关治疗费用无法协商,可以再起诉
  相关赔偿项目、标准,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8-35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3
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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