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想出差被辞退有赔偿吗

如题所述

员工因不愿出差而被辞退,是否有权获得赔偿,这是一个涉及劳动法的问题。如果员工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被辞退,且未经任何协商就被调动至新的工作岗位,这可能构成用人单位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金;如果不满六个月,则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以下是企业因特定情形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新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 员工因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仍无法胜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未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5. 用人单位在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上班睡觉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并且员工手册中有相应的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这些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员工可能不会有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合同无效的情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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