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气象台连续数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多处最高气温超过历史极值。众所周知,体温超过37.2就会出现发热,超过39就是高烧。当外界温度超过37C时,人体会感到不适,容易中暑;当外界气温高于40时,人体的新陈代谢和调节功能就会受到影响。天气热的时候,坐着不动就会出汗。如果你必须在户外工作,你很容易头晕。因此,除了一些不能关闭的特殊行业外,政府部门应立法规定“高温天气”,并在高温期间强制停止室外作业,以保护工人健康。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江苏、浙江、江西、四川、天津等五省市相继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浙江、江西也简化了计算方法。今年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专项检查发现,部分高温作业工人仍未领取高温津贴。今年调整后,江苏高温工和浙江企业室外工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江西设定了不低于300元的高温工基线。四川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也从每人每天8元提高到12元,再提高到每人每天10元到18元。长期以来,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政策各不相同。在计算方法上,有的按月计算,有的按日甚至按小时计算。
2019年9月8日,国家出台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在这个新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里,我看到湖北省每天12元,从6月到9月。然后在其他省份可以看到各种标准,有的是按月计算的,比如上海,每天300元。有的是按天计算的,比如福建每天12元,有的只是针对性的,比如户外人员,护理人员,有的是时间敏感的,比如具体到某个时间段。那么,谁能享受高温津贴呢?有理由说,已经向工商局或劳动局备案的企业和公司的员工,应该享受高温津贴。另外,什么情况下发放高温津贴?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方,情况是不同的,对于该放谁和不该放谁也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所以高温津贴往往噪音大,雨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