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性用工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如题所述

季节性工作可以存在劳动关系,依据规定,劳动合同的形式有一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企业季节性用工签署这种合同时,是属于劳动关系。季节性用工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亦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是非法用工,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季节工是指按照季节性生产的特点而使用的一种临时工。这主要是指生产季节性比较强,用工期比较集中的企业在生产旺季时招用的临时工。一般用劳动合同确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在带有季节性生产的企业里,除少数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使用固定职工外,一般都是适宜于使用季节工。不论是哪一个工种,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要求给工人们结清工资。
临时工是属于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多是针对企业招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而言,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同样应签订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其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保障。
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3、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4、具有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有的技术工人要求持证上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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