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为什么?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是表明有刑事案件发生,立案后经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则应该不起诉,进入审判阶段,则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情形如下:

1.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包括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疑罪从无。

2.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在我们国家,刑事追诉的期限如下: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譬如故意伤害罪(轻伤)过了五年才立案的,就过了追诉时效。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在我们国家自诉案件分别是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

4.犯罪嫌疑人死亡了的。

有立就有撤

有的案件属于立案错误,那必须撤销,比如把职务侵占案件当成盗窃案件立案,经侦查,不属于盗窃,就得撤案,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需马上解除。比如,犯罪嫌疑人死亡,没有继续侦查的必要,也应该撤案。撤销案件的情形有好几种,可以自行百度刑诉法。

撤案仅能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民事方面的不归公安管辖。有些人在生活中会把受理当成立案,这算一个概念错误。受理就是指公安接受了你的报案请求,至于什么结果还不一定,治安案件受理后会进行调查,够处罚的给予治安处罚,无违法事实的,就会终止调查。刑事案件受理后也会进行调查,够刑事立案标准的,才立案侦查。现在公安内部各级的执法监督都很严格,立案的审批权限也在县级公安局,很少出现撤案的情况。

刑事案件谁可以撤

解铃还须系铃人”,首先我们应该明白,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权限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目前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也可以进行刑事立案。一般情况下,谁立的案子应当由谁来撤,这个与民事案件是不同的,民事案件中,原告可以起诉被告,当然也可以撤诉,原告撤诉之后,法院的案子也就相当于审结了。

也就是说,民事案件的原告可以决定案件的“立”与“撤”,但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是没后这个权限的,比如故意伤害的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后来,被害人与嫌疑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害人不想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想将案子撤回来可以吗?不可以,对于刑事案件,只有立案的机关才能决定案件的“立”与“撤”。

现实当中,侦查机关往往把一些民事纠纷经济案件立为刑事案件,出现这种情况,“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也可以向办案机关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撤案监督,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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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7
目前来说是可以的。但需要经过法院的同意,如果法院不同意的话,就算是本人也不能够撤销。
第2个回答  2022-04-27
如果这起案子情节不算严重,而且嫌疑人悔改态度比较好的话是可以撤销的。
第3个回答  2022-04-27
目前是不能撤销的。因为这已经上升到国家的利益问题了,而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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