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依法治国”,指的是完备的法律,从人权,自然法的角度出发去构建的制度;而不是“法家”。实际上,韩非,商鞅等人所秉持的“法”,无非就是君王统御臣民,打压百姓的一种手段,丝毫不比儒家道家更先进。
我们都知道,中国古代有一个大名鼎鼎的思想流派,叫做“法家”。据说,这是春秋战国时期兴起,秦建立之后盛行一时的中国重要政治思想之一,千百年来,它和儒家,都牢牢占据着中国主流思想的统治地位。
由于秦朝在我国历史上,扮演着“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的特殊角色,因此,坊间讴歌秦朝统治者,赞美秦国强大的影视剧屡见不鲜。在这些文艺作品的狂轰滥炸之下,仿佛儒家就成了“人治”的代表,而法家,则和我们现代奉行的“依法治国”不谋而合;
这么看来,法家才是中国古代最先进的一种思想,商鞅,韩非,比孟子,孔子更值得我们推崇?开什么国际玩笑!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往往对法家的了解,只停留在“法”这个字的层面上!
商君书中曾经详细阐述过,什么才是法家应该奉行的“法”。这种法,是“民强国弱,民弱国强,有道之国,务在弱民”的法。说白了,国家的强大,必须要以人民地位的卑贱为代价,人民越一贫如洗,越抬不起头来,国家才能在对外战争中所向无敌。
这种法,被《韩非子》说成是“亲亲则别,爱似则险”,让所有人都六亲不认,只认至高无上的皇帝的法。商鞅甚至总结出了所谓的“驭民五术”,做到“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贫民”才是统治者的最高目标;
试想一下,这和现代的法律有半毛钱关系吗?况且,法家任用的那些酷吏,他们一点也不“法治”,其实比儒家更“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