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忍受对方的骚扰起诉法院是否可以?需要什么证据

08年我和他认识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这样的关系维持到12年底我外出打工,14年1月年过年我回到家和他见面了。14年02月10号他情妇开始给我打电话对我进行辱骂并进行骚扰这样的情况一直到14年5月初其情妇还在无休止的对我进行骚扰!开始我和他说这事他还回答后来他不接我电话不正面去调节这件事他一直都是躲避这个问题!他情妇纠缠我的原因好像是要和他结婚他不同意就提出分手其情妇以为是我的出现才会分手的所有一直打电话发信息骂我侮辱我!他是在公安局工作其情妇是在污水处理厂上班他结婚有个10岁的孩子其情妇离婚带个十多岁的孩子!我报案公安局不立案我想向提起诉讼证据补充:有和其情妇的通话的录音还有信息还有通话记录!里面都是辱骂的内容

第1个回答  2014-05-05
可以,告她侵犯名誉。追问

诉讼过程复杂吗?胜算的几率有多大?

追答

是的,因为名誉权案件本身就比较抽象,所以比一般案件复杂得多也难以认定。
几率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主张的诉讼请求不同,法律要求是不同的,如停止侵权行为与赔偿损失就明显不同,一个易一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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