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老家有集体宅基地,但是他已经过世了。我是城市户口想把老家的宅基地过户到我名下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先不说因为你是城市户口的问题。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合法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其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故从法律上讲是不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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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1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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