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简答题:法定证据制度的历史评价

如题所述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评断标准,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基本规则):
法律预先规定了证据的形式,根据证据的形式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
第一,被告人的口供(自白)
第二,证人证言
1.有了完整的证明就必须做出判决,没有完整的证明就不能做出判决.
2,最好的完整证明是两个可靠的证人,其证言内容的统一是认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结论性证明.
3,无论多么可靠,一个证人证言只能构成1/2的证明,而且其本身永远不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4,如果除证人证言外还有一个1/2的证明,那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5,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个人信誉有瑕疵的证人证言是1/4的证明,而受到对方有效质疑的证据的证明力减半.
6.任何两个1/2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明;任何两个1/4的证明或者四个1/8的证明相加都可以构成半个证明.
第三,书证
(三)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
1.法定证据制度的出现是人类文化科学的发展对司法经验总结的结果,法定证据制度与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联系在一起,是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
2,等级制度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社会原因.
3,崇拜权威的思潮是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文化原因.
(四)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作为司法证明的基本模式之一,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作为一种极端的法定证明模式,其缺点表现得尤为突出:
优点:
(1)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得规范性
(2)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可预见性
因为诉讼中的规则是具体明确的,人们知晓的,所以人们能事前预见到结果.
(3)这种证明模式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决的权威性
2.缺点:
(1)这种证据制度在运用证据问题上过于死板,缺少灵活性.
(2)这种证据制度容易导致刑讯逼供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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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法定证据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主要证据制度,与奴隶社会的神示证据制度相比,是审判经验的总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进步性。
然而法定证据制度归根到底是一种唯心主义证据制度,机械而脱离实际。特别是法定证据制度把口供视为证据之王,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强烈的批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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