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台湾人离婚的,但儿子在台湾,我想去看儿子要怎样办手续

如题所述

大陆亲属来台探亲,探病,奔丧送件须知
(一)大陆地区必备资料:
1.申请来台者最近二吋半身照片一张。
2.申请来台者之身份证复印件。
3.大陆地区公证处所发,亲属关系公证书乙份。
4.主申请人如须有人陪同,则必须出示医师证明不良於行,陪同人方可来台。
(二)台湾地区必备资料 (探亲)
1.保证书一份. (须至户籍所在地,之派出所办理对保,方可有效)
2.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探亲对像六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乙份。
4.探亲对像,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台湾地区必备资料 (探病,奔丧)
1.公,私立大型医院二个月内病情诊断书。
2.奔丧者应备六个月内之死亡证明书。
3.奔丧者应备除藉户藉誊本或法院裁判书等足资证明文件。
探亲对像为三等亲内,每次可签3个月。

大陆方面的申请办法请看这边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
(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 交换身份、户口证明;
2、 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7-21
申请"依亲"~~一次还能待3个月!!
第2个回答  2011-07-23
大陆配偶申请来台依亲居留申请须知(编码0601)
一、适用对象:
(一)台湾地区人民之配偶,结婚已满二年或已生产子女者。

二、注意事项:
(一)在台依亲居留期间满四年,且每年在台居留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始得申请长期居留。
在台居住一年未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当年不列入四年计算。

(二)大陆地区通行证或护照效期不足一个月者,不得申请延期;请先检查大陆通行证或护
照效期是否超过四年以上。

(三)大陆地区人民在台设籍後,如又再回大陆地区设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将丧失台湾
地区人民身分,并不得再申请来台定居、设籍。 【务请特别留意】

三、应备文件
大陆地区制作之文书(如公证书),应经海基会完成验证手续;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得要求检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DNA 血缘鉴定】。
(一)依亲居留申请书,并附最近三个月内之二吋半身照片一张。
(二)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影本。
(三)三个月内依亲对象之户籍誊本【须登载大陆配偶姓名】。
(四)结婚已满二年之证明文件【验後退还】或已生育子女之证明文件。
(五)保证书:应由依亲对象或在台二亲等内亲属担任保证人。
*保证人服务於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且保证书 已加盖机关(构)
、学校印信,免办对保手续。
(六)最近五年之刑事【警察】纪录证明书(须经海基会完成验证,三个月内有效)。
(七)最近三个月内之健康检查项目表(大陆地区医院出具者,须经海基会完成验证)。
(八)申请人在台湾地区者:另需检附入出境许可证(旅行证 )、流动人口联单影本及大陆
通行证影本。
(九)委托书

四、以上申请资料备妥齐全後,可迳向台湾的旅行社申请委托办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