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6月份参加工作,前三个月公司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09年9月才交的,直到11年5月1日本人离职,工作期间本人每个月最多休息两天,有的时候一天也不休息。加班费也只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才有,平常周末上班没有加班费,公司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一天只有40元左右,也没有公休假,本人现在已经离职了一个半月辞职信也交上去了。请问我现在还可以主张我自己的什么权利吗?可以把加班费要回来吗?没有给我缴纳的3各月保险怎么办?本人月薪在1190元左右。请各位懂新劳动法的大哥大姐帮忙,小弟跪谢。
本人一天的年休假也没有休息过是不是5天的年休假也可以主张3倍工资呢。谢谢
本人现在有我们单位的出勤记录上面也标注了工资可以举证吗谢谢
追答考勤记录一般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加班情况等,如果上面显示了工资情况那当然可以证明工资收入。
提醒注意一点:证据一般需要有原件或者跟原件核对无误,复印件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所以申请仲裁之前请注意是否证据充分,如不充分可以考虑先收集证据,以免捅了篓子没拿到钱。当前劳动法规定的需要劳动者举证的主要就两个问题:一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二是证明加班存在。其他基本上都是单位负责举证的。
我现在有的考勤记录是电子版但是和原件是一样的可以做证据吗
追答原件是指记载信息的原始载体,跟复印件相对应,如果你的电子版是原始载体,那么就是原件,如果不是原件,在开庭审理时能够证明与原件一致就可以了。如果没法证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可以找其他证据佐证。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是如果可以与其他证据形成闭合的证据链用以证明一个事实,通俗点讲就是可以跟其他证据互相印证,足以证明待证事实。
追问非常感谢,请问可以加你QQ继续咨询吗。 谢谢
追答呵呵,我很少用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