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上4天班,没有签合同被辞退,公司不予结算工资,我应该做么做?公司有那些赔偿?有多少?

我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上班这几天自认为表现还不错,并充满了希望,给我的理由竟然是我面试时担诚布公的制造行业经验不足,让我十分不能接受。不久让我失去了选择其他公司的机会,还浪费了我的时间,也没面子。要求公司给合理的解释及支付工资,且赔偿。
有没有相关法律或劳动条文?

你这种,直接给劳动局打电话。真的,没签合同,上班4天辞退,赔偿误工费!现在就是很多企业欺负员工与应聘者,太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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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7
如果超过一个月没签合同的话,得给双倍工资,而且他辞退你的理由不成立,属于违法试用期解除追问

4天就没有赔偿?连基本工资都没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0
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都应当全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二、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
第3个回答  2011-06-27
忍忍吧,就四天啊!追问

不行,害我失去其它工作的机会,找工作已经让我晒的那么黑了,损失太大了。再说不相信法律规定,4天内可以辞退且不予结工资的。

追答

那怎么着,四天的工资还不够打官司呢!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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