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一个学校代课,在她的课上发生了如下事情:教室纪律一直很好,可当她转过去面向黑板写板书的时候,教室后面的一个男生由于突发矛盾用木板凳敲了下另一个男生的头,可能由于用力过猛造成脑震荡(后经了解这位学生以前脑部受过伤,不能硬物撞击),当老师写完板书转过来的时候这个学生已经趟在地上了,老师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并送往当地医院救治。由于事情太突然,这两个学生在没吵没闹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事情,坐在前面几排的学生也都不知道,等教室后面的学生惊叫时才知道出事了,而动手的那个学生自己也给吓懵了。
面对这样的事情我的朋友自己当时也给吓住房了,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请问朋友们有懂法律的吗?这种情况老师要承担责任吗?
谢谢了!
学生是初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