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不付款无法执行,多少天自然终止?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三方合同中有一条写到:交易过户手续需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买方不按合同付款,应该是他先违约,过了90天是不是可以视为合同终止呢?

1、屋买卖合同买方不付款无法执行,不能自然终止;
2、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付款,你可以发函催促对方履行,经过催促对方仍不履行的,你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根据上述事实与法律规定,你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就已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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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1
没有自然终止。
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如果你擅自处理,很可能被买方诉违约。追问

三方合同中有一条写到:交易过户手续需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买方不按合同付款,应该是他先违约,过了90天是不是可以视为合同终止呢?

追答

你得证明他违约,如果他以某些客观理由辩解呢(比如不可抗力等)?所以你得拿到他不履行合同的书面声明,最好是双方书面解除合同。
我建议你给他发律师函催促履行合同,上面写明(大意):已过90天,按照合同应该给付款项,限2周内给付,否则认为故意不履行合同,根本违约,对方要付完全的违约责任。写明联系方式。
在确认对方收到律师函之前不能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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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4-01
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第3个回答  2011-04-01
您好,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如果权利人在两年内不主张权利,即过了权利的时效限。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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