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院的级别如何划分?

是否也分别与各级法院对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3、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4、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扩展资料: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如贪污案、挪用公款案、受贿案、行贿案、以及单位行贿案、对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例如泄露国家机密案、玩忽职守案、徇私枉法案、枉法裁判案等。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如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报复陷害案、非法搜查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例如破坏选举案、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案、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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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在中央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
在地市设立地市级检察院(在行政公署设立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派出分院)
在县市级设立基层人民检察院。
同时在军队、铁路系统、建设兵团等设立专门人民检察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24

第3个回答  2020-06-28

第4个回答  2007-0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
(三)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不是对立,是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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