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事故后全责一方应不应该付对方精神损失费

出现交通事故后全责一方应不应该付对方精神损失费

对方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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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3
对方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现有司法实践,普遍的做法是要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即精神损失费):死亡的精神抚慰金全额为5万元;如果是致残的,则一级伤残为5万元,每一级按比例计算,最低的十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为5000元。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03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车祸造成受害方一定程度的人身损失的是可以要求肇事方支付精神损失费的,现行司法实践中要求损失程度达到构成伤残的程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0-03
除非给撞到医院去,还要根据严重程度,一般不支持
第4个回答  2016-10-03
不应该 车祸还没有听说扯到精神损失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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