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请问,甲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甲不是故意并且不知道乙有心脏病,就说明甲主观上无罪过呀,应该不负刑事责任,而只负民事责任嘛?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甲乙争执,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是属于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