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故事400字的

如题所述

1、演讲轶事

名流免不了常被邀请作演讲,鲁迅也不例外。他演讲时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常常被掌声和笑声包围。有一次他从上海回到北平,北师大请他去讲演,题目是《文学与武力》。

有的同学已在报上看到不少攻击他的文章,很为他不平。他在讲演中说:“有人说我这次到北平,是来抢饭碗的,是‘卷土重来’;但是请放心,我马上要‘卷土重去’了。”一席话顿时引得会场上充满了笑声。

2、爱书情结

鲁迅先生从少年时代起,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生节衣缩食,购置了多册书本。他平时很爱护图书,看书前总是先洗手,书脏了就小心翼翼地弄干净。他自己还准备了一套工具,订书、补书样样都会。一本破旧的书,经他整理后,往往面目一新。他平时不轻易把自己用过的书借给人,若有别人借书,他宁可另买一本新书借给人家。

3、辣椒驱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4、烟罐驱猫

鲁迅晚年来到上海专事写作,50多岁仍然童心未泯。一次,夜静更深鲁迅在写作,外面的猫不停地叫,屡屡打断他写作的思路,鲁迅随即拿起手边的五十支装铁皮的香烟罐,对着可恶的猫一一发射。

5、戏弄特务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的街头蹓跶,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当然这对鲁迅来说是常有的事。鲁迅故意将他当成乞丐,坦然地转过身去递过一块银元:“买饭吃吧。”

扩展资料:

鲁迅的小说选材独特,在题材的选择上,鲁迅对古典文学中只选取“勇将策士,侠盗赃害,妖怪神仙,才子佳人,后来则有妓女嫖客,无赖奴才之流”的模式做出了改革,以“为人生”的启蒙主义式的创作目的,开创了“表现农民与知识分子”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他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鲁迅在处理这些题材时又具有极其独特的眼光。在观察和表现自己的主人公时,他有着自己独特的视角,即始终关注着“病态社会”里知识分子和农民的精神“病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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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鲁迅的故事:

一、理发

在厦门大学教书时,鲁迅先生曾到一家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心想他肯定没几个钱,理发时就一点也不认真。对此,鲁迅先生不仅不生气,反而在理发后极随意地掏出一大把钱给理发师——远远超出了应付的钱。理发师大喜,脸上立刻堆满了笑。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理发师见状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领,满脸写着谦恭,“慢工出细活”地理发。不料理毕,鲁迅并没有再显豪爽,而是掏出钱来一个一个地数给理发师,一个子儿也没多给。

理发师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笑:“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理发师听了大窘。

二、稿费

大家知道:标点符号虽然其貌不扬,但在文章中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呢。可当年的出版界对标点符号不重视,在支付稿费时,往往把它从字数中扣除,不给稿费。一次,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由于事先探知该出版社不支付标点符号的稿费,因此他的书稿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编辑看了书稿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回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

三、辣椒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

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四、两个妻子

1906年6月,25岁的鲁迅正准备在日本东京开始他的文学活动,忽然不断地接到催他回国的家书,信里说,他母亲病得很重,想见见自己的长子。等到鲁迅焦灼不安地回到家里,才知道这是一场骗局。原来在他家乡有一种谣传,说鲁迅跟日本女人结了婚,还生了孩子,有人看见他领着妻、儿在东京街头漫步。

族人变着法子把他骗回来完婚。新娘朱安是鲁迅本家叔祖周玉田夫人的侄孙女,媒人是周玉田的儿媳妇。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礼俗,鲁迅的母亲鲁瑞没有征得鲁迅同意,便把这门婚事定下了。

现在,看到这个场面,鲁迅当然很生气,但出于对母亲的孝顺,他没有发作。

完婚的第二天,鲁迅没有按老规矩去拜祠堂。晚上,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独自睡进了书房。第三天,他趁着家人不注意,悄悄地从家中出走,又到日本去了。而朱安则跟着婆婆鲁瑞一块过日子。学成归国后与一景仰自己的女青年相恋后结婚,她就是许广平。

五、早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他使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

下次再迟到就别来。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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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27
鲁迅小的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作宝贝一样。
  还在进“三味书屋”前,他在自己的启蒙老师——一位远房叔祖父那里看了不带图的书。这位老师曾经告诉他,有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怪物……可惜一时找不到了。这么一部有趣的书,可把鲁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梦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长妈妈也感动了。长妈妈不识字,她探亲回来时,就设法给鲁迅买回了这部书。一见面,长妈妈把一包书递给鲁迅,高兴地说:“哥儿,有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
  一听这消息,鲁迅欣喜若狂,赶紧把书接过来,打开纸包看了起来。
  这是鲁迅最初得到的心爱的书。后来,识字渐渐多起来了,他就自己攒钱买书。过年,有种习俗,大人往往给孩子一点钱,叫做“压岁钱”。鲁迅得到压岁钱后,总是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看。
  鲁迅小时候,不仅酷爱读书,而且还喜欢抄书,他抄过很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他的记忆力那么好,读过的书经久不忘,这与他抄书的爱好是密切相连的。
  鲁迅小时候对书籍特别爱护。他买回书来,一定要仔细检查,liuxue86.com发现有污迹,或者装订有问题,一定要到书店去调换。有些线装书,很容易脱线,他就自己动手改换封面,重新装订。
  看书的时候,他总是把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看看手指脏不脏。脏桌子上是不放书的,脏手是不翻书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页的习惯。他还特意为自己准备了一只箱子,把各种各样的书整整齐齐地放在里面,箱子里还放了樟脑丸,防止虫蛀。
  鲁迅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他购置的书,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账统计”,从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扎得井井有条。鲁迅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这些宝贵的藏书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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