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纠纷 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帮忙解答 急急急 谢谢!

我奶奶共有六子女 我父亲是长子 我和父母30年一直和奶奶爷爷居住在一起并且都是由我父亲照顾当时 后由奶奶安房改房的价格买入 并且表示此房产在他们过世后由我爸继承 并且其他子女都曾口头表示愿意放弃此房产也认同此房产由我父亲继承 直到爷爷去世后奶奶由小女儿接走照顾,现在出现一个情况 其他子女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奶奶立遗嘱 要求平分房产,如果由我们居住就要求把其它几份按房产现价分给其他子女
我想咨询一下 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 我父亲应该如何有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原来都是口头表示由你父亲继承,是不作数的。现在要看该房购买时,是你奶奶单独所有,还是老两口共同所有。如果是奶奶单独所有,那她就有完全处置权,可以通过立书面遗嘱的方式,指定你父亲继承,当然也可指定其他子女继承,或者大家平分。而如果是爷爷奶奶共同所有,那实际上,奶奶并无全权处置的权利,她有七分之四,而你父亲等六个子女各占十四分之一,奶奶只能立遗嘱处置她自己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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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9
1、因无有效遗嘱,你爷的房产份额由你奶、及其子女继承。
2、由你奶奶立遗嘱,指定归她的房产由你父亲继承。
第2个回答  2011-04-29
这个很难了,主要还在你奶奶,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有效,而且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所以这里关键还有看你奶奶,如果她肯遗嘱,直接将房子给你爸这是最好的,如果不立遗嘱,你爸只能根据长时间的的赡养行为,在分割遗产时要求多分一点。
另外这个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名字?一开始是你爷爷的,还是你奶奶的?
第3个回答  2011-04-29
你奶奶的口头遗嘱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你父亲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全部继承权,其他子女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屋,你父亲可以起诉要求继承该房屋,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4个回答  2011-04-29
您好,带上公证员去您奶奶那立份公证遗嘱:房产由您父亲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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