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收了首付款,但不给过户,可以起诉其合同诈骗吗?

买个二手房,已经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共30%,其余70%办理贷款,由于种种原因,三个月没有办完贷款,此时房价已经上涨,卖方要毁约,坚决不卖了,也不再给予任何配合。到现在已经半年,不给退款,也不露面,我能否起诉他诈骗罪?

当然可以,你们当时签订的有个定金合同,可以起诉的,要实在不行可以来找我们,我们是专业的房产经纪公司,可以帮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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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28
只能算违约,不能算诈骗吧,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要求归还定金,首付款以及违约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7
可以起诉,您们是双方还是三方,在合同中是否有针对违约责任这一条,违约责任这一条就可以起诉追问

是三方合同,合同约定贷款完了以后过户,没有具体约定日期,但是卖方不肯配合办理贷款啊,怎么办?卖方也不肯承担违约责任,还说我贷款办的太慢,要我赔他损失,所以不给退款。

追答

合同中违约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有,可以起诉

第3个回答  2011-04-27
怎么定的合同,有中介吗?找个律师问问吧,不能老是拖下去,不然可能就麻烦了。
第4个回答  2011-04-27
看你合同是否约定了 过户时间,如果没约定就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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