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怎么区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两样具体怎么区分?要伪造多少才算是犯罪?两个处罚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的区别在那里?要实际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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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二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所以并没有明确的界限,需要办案机关根据行为人的主管恶性、所造成的后果来判断。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法释〔2007〕11号】

第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达到第一款规定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

第一,该罪属于行为犯,如果不规定追诉标准,似乎只要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或印章行为,即构成该罪,但上述理解明显不妥。而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也说明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不以犯罪论处,笔者认为应明确标准以平衡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

第二,目前司法机关处理该类案件,一般是根据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来认定的。虽然该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3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上述司法解释应仅针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对其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认定仅具有参考性,不能直接作为认定构成犯罪的根据。

拓展资料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大网  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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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7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该条没有明确的情节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难以把握,应对该罪规定具体的追诉标准,理由如下:

第一,该罪属于行为犯,如果不规定追诉标准,似乎只要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或印章行为,即构成该罪,但上述理解明显不妥。

而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也说明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不以犯罪论处,应明确标准以平衡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

第二,目前司法机关处理该类案件,一般是根据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来认定的。

虽然该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3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上述司法解释应仅针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对其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认定仅具有参考性,不能直接作为认定构成犯罪的根据。

扩展资料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近日对张某等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提起公诉。

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张某非法设立制作假证窝点,并长期从杨某、丁某处购买各种非法印制的国家机关、武装部队证件内页、外套等制作假证的原料。杨某、丁某则向邓某订购上述原料,并送往该窝点。该制作假证窝点设立后,张某先后招募陈某等7人帮助其制售假证。

2012年7月,刘某、鲜某为帮助不符合信用卡办理条件的客户办理信用卡,在收取客户“代办费”后,通过张某伪造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用于办理信用卡,并从中牟利。

2012年7月10日,警方将张某抓获,并查获伪造的“贵州环境保护局”、“泸州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四川陆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等印章5枚;伪造的税务登记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等证件。

2012年8月4日,警方将陈某、范某、陈某某、黄某抓获,并查获伪造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建设工程总公司、开县汉丰中学、资中县残疾人联合会、中国解放军阿克苏军区司令部等各类印章、钢印12900余枚;

伪造的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四川省土地遗留决定》、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等各类公文、证件成品、半成品200余种、13000余份,以及相应的刻章、制证设备。

2012年9月15日,警方将杨某、丁某抓获,并从其租住的房屋内查获非法印制的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武警士兵证等各类证件内页、外套200余种,67000余份。同月25日,邓某被抓获。

成都高新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共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

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同时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被告人张某等11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是主犯;被告人杨某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是从犯。

被告人刘某、鲜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嫌疑人,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属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资料:人民网▬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11人在成都被诉 、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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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该条没有明确的情节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应对该罪规定具体的追诉标准,理由如下:
  第一,该罪属于行为犯,如果不规定追诉标准,似乎只要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或印章行为,即构成该罪,但上述理解明显不妥。而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也说明上述行为情节较轻的不以犯罪论处,笔者认为应明确标准以平衡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
  第二,目前司法机关处理该类案件,一般是根据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来认定的。虽然该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3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上述司法解释应仅针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对其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认定仅具有参考性,不能直接作为认定构成犯罪的根据。
第4个回答  2019-12-20
什么怎么区分?你可以看一下国家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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