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分别

我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工作场地 开着只在院内活动的机动三轮车 拉着木头调头的时候没有小孩 倒车的时候 轧死一个2周半的小女孩 她父母当时不在场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而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所以在本次事件中就看你工人事先能否预见院内会有小孩出没了。如需律师帮助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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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6
你说的上面那件事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不过那个工地老板也要负责任的,因为他是在履行公务中过失致人死亡的。意外事故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分别是意外事故是不能预测的,而过失致人死亡是指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没有危害结果,是一种过失行为,只要注意一点还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还是要负过失责任,两者是以有没有可能预见事故的发生来区分,这就是根本区别。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4-16
这个不属于意外事故,应该属于过失致人死亡,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所以说这个不属于意外事件,因为在主观上有过失,没有尽到了望义务。
第4个回答  2011-04-16
这个应该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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