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就应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2.未按照1项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次月起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最高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3.社会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当月起进行参保缴费及代缴,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
4.企业未按照上述相关法规履行责任及义务时,劳动者可持能够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及薪资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据,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追问我在多问一个问题,单位有权因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而扣罚一整月工资吗?
追答无权。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劳动者因为过失或违纪而导致用人单位产生直接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进行按照损失金额进行扣罚,但每月扣罚后所发放的薪资不能低于员工月工资标准的8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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