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了有借条能起诉吗

如题所述

人过世了借条能起诉的。钱能否要回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去世当事人的遗产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钱能否要回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去世当事人的遗产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有借条但是借款人已经死亡可以拿着借条向继承人索要债务,当然并非只要有借条就可以要回之前借出去的钱的,若是死者并没有任何的积蓄,也没有留下房屋等不动产,那么债权人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债权人要求偿还的方法:
一、如果借款人还有配偶在世,可以直接起诉配偶偿还。因为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偿还。这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二、也可以选择起诉所有的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借款。但要提供证据证明继承人继承了遗产。这样的案件,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欠条体现了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关系,是欠债人像债权人提供的结算方式。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拒绝还款,你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
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这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
2、继承人在诉讼前表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仍有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当然,在起诉前,如果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的遗产已被处理完毕,也明确知道有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无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提起。
3、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是否继续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如前所述,债权人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至于是否继续进行实体审理,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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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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