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死者潘某酒后躺在车道上,是事故的次要原因。他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危险驾驶究竟是什么,危险驾驶如何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按照现行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后醒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人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商用机动车。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止驾驶。
2.家属起诉索赔50多万:
在庭审中,赵先生的公司说:“赵先生是我公司的员工,不是驾驶员。事故当天,他从其他员工那借用了公司车辆私用后归还,发生本次交通事故,这是他个人行为,与我公司无关。”对此,赵先生表示同意,并要求驳回针对公司的申请。保险公司认为,赵先生是酒后驾车肇事,保险公司可以在交通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垫付责任,并保留向相关责任人员追偿的权利。
3.行人酒后躺马路也应担责: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行人潘某醉酒后躺在车行道上,有一定过错;赵先生醉酒驾驶车辆,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过错;肇事车辆的车主即赵先生的公司在车辆管理上存在疏忽大意,存在一定过错。法官最终认定,交通强制保险以外的经济损失33万余元。赵先生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16万余元;赵先生所在的公司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10万余元;潘某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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