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时效性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法律上的“时效性”即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九章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扩展资料: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12
1、您举例中说的刑事追诉实效,我国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其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超过五年没有被发现,就不再进行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十年的,以此类推。
2、但是有几个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故意逃避司法机关追诉(逃跑、隐匿)或者受害人报警后警方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再或者虽然经过追诉时效但司法部门认为确有追诉必要性的,都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3、您举的例子中,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逃匿,故意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不受追诉时效限制,随时发现随时拘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