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查询2008年起国家废除了企业可以体罚员工的规定也觉得公司因为缺勤等原因让员工交钱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是我们在本市求职不易所以目前没有同事对此提出抗议但是我想先问问?
在一个企业经营中,罚款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手段,是对于员工的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做出的惩罚,但是采用这种所谓乐捐形式的经济处罚,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是违法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权利,罚款是政府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乐捐这种行为
如果是业绩达不到就没有底薪是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