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跑路,工厂不负责,我们的工资该问谁拿?那个部门能够处理?

承包人跑路,工厂不负责,我们的工资该问谁拿?那个部门能够处理?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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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8
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追问

已经起诉了,劳动局说个人承包的没办法起诉,只有起诉工厂,我们除了是在工厂上班,其他的都是承包人负责,现在我们要求工厂提供合同和入职表以及其他一些资料,工厂说和我没关系,不提供任何帮助,好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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