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前立有遗嘱,财产留给子女,其去世方父母还能分割财产吗

如题所述

  如果父母是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则父母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割财产。

  如果父母不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则遗嘱一般有效,应按照遗嘱处理财产,父母不能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十条  é—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7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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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4
遗嘱里提到的那些财产,其父母是不能要求分割的。如果有遗嘱未提及的财产,父母还是有份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05
生前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前提是遗嘱必须是合法确立的,没有遗嘱或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安照继承法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第三顺序,有血缘关系的其它近亲属。
第3个回答  2014-07-04
不能,因为它在法律上已经生效了
第4个回答  2014-07-05
我只知道这么多了,咨询律师或司法助理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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