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接房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有权不交吗

如题所述

没有交房物业费可以不交。
可以不交物业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物业费包含的服务项目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

3.公用水电的支出;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9.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11.节日装饰的费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15.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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