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拒不与男方同房(性生活)属不属于家庭暴力?同时,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法律支

婚后,有了孩子,女方因夫妻两地生活在其娘家居住,男方在探望女方时,女方拒不与男方同房(性生活),也不让发生身体接触(男方无过错,即:无现行婚姻法中第32条、46条有关导致离婚行为),请问,属不属于家庭暴力,同时,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可以获得什么样的法律支持?另外,女方提出,离婚后,男方在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男方负担抚养费为男方收入的30%)。同时,还要负担孩子的学费(男女方各负担一半)等费用,请问,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包括孩子的学费等教育费用?

您好,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为您解答:拒绝同房可以算是家庭冷暴力,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是否破裂,无可挽回的情况下会判处离婚。根据您所说明的情况,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赔偿请求的。抚养费是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的,但男女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家和万事兴,希望您能和您妻子多多沟通,了解拒绝同房的理由,是否自身有不对的地方,谨慎考虑婚姻问题。《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您所给出的情况,您可以与您妻子多多协商(也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情况,聘请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咨询,可到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队——马成律师团网咨询,或电话咨询159加2009再加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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