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各朝的放假制度?

如题所述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实行了九年之久的“黄金周”式的休假制度改革问题和国家新出台的供民众讨论的带薪休假制度的草案,被炒得纷纷扬扬。因为事关中国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因而许多民众畅快淋漓地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一日大家议论中,忽然有人提出中国古代王朝有哪些休假制度的话题,回家后便查阅了有关中国古代王朝的休假制度资料,方才知道,中国古代王朝也有着十分严格的各种休假制度。

首先历代王朝大都制定了正规的办公时间和正式假日。据有关资料记载,在古代中国,就存在常规性的类似今天所说的星期天。在大汉王朝,官员们被允许在每五天中可以休一天假,这个假日被称为“休沐”,也就是休息和洗澡的日子。这种惯例一直沿袭到隋朝。在汉代魏晋之后的南北朝时期,在中国南方的一些国家发生了一些变化:如南朝的梁国,每十天才有一次常规性假日。后来唐朝以后一直到元代的办公休假时间也都是如此,这也就是被史上称之为的“旬假”。到了明清时期,朝廷实行了进一步措施,延长了办公的时间而削减休假时间。这个时期规定中根本就没有正规的假日,但朝廷官员有是可以随时请假。后来直到民国时期,才把星期天定为官方正式的休假日。

除了这种常规性的类似星期天一样的假期之外,朝廷还规定有节庆的假日。在西汉时期,在夏至或冬至的时候,官员也都休一天假。在唐代和宋代,还有分别放假一天、三天、五天、七天的长短不等的节庆。这时朝廷最为重视的就是春节和冬至日,每次都放七天假。据有关材料记载,在唐代一年中共有53个节庆假日,包括皇帝诞辰的3天和释迦牟尼、老子诞辰各1天。这当然和唐代帝王尊崇佛教以及认为自己是李耳的后代有关。宋代有54个这样的假日,但只有18天被定为正式“休务日”,其他时间朝廷官员还要抽出部分时间要和平时一样办公办事。但是在宋代已经没有释迦牟尼和老子的诞辰日放假的制度了。

元代的法定节庆假日只有十六个。明清时期,节庆假日一开始甚至比元代还少,朝廷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即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实际上,端午和中秋也变得重要了。但是在明清时期,最主要的变化是有了长达大约一个月的春节和冬假。对于朝廷上下的众多官吏来说,要由钦天监为他们选择十二月二十号前后的一天来“封印”。约一个月之后,要宣布来“开印”。冬假可以看做是对丧失常规性假日和节庆假日的一个补偿。

在古代有些王朝的规定中,为了照顾到在比如一个近亲的结婚或去世之类的情况下,一个人对于家庭和家族的职责,准许有探家的和类似的假期。最为宽松的当推唐朝的规定,它包括:父母在三千里以外者,每三年有三十天的探亲假;父母在五百里以外者,每五年有十五天探亲假。儿子的及冠礼有三天假;亲戚的有一天假。子女婚事有九天假,旅途所需时日除去不算;其他近亲婚事有五天、三天或一天假。父母丧事,朝廷官员必须强制性的退职三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丁忧三年或者守制三年。其他近亲丧事,放假三十天、二十天、十五天或七天;远亲的丧事放假五天、三天或者一天。官员的老师的丧事,放假三天。祖父母和父母的忌日放假一天。在第五个月时有十五天的“田假”,第九个月时还有十五天的“授衣假”。

除了最后一项以外,这些规定中的大部分假日制度在宋代时还继续执行。可是到了明清时期,上述的许多休假制度被完全改掉了,如有事情可作为特例有待于上级或者皇帝的批准。唯一得到严格遵守的就是父母死后退职三年制度。但是无论如何,明清时期重大的节日是春节、端午和中秋节这三大节庆日的休假制度,都是普遍实行的。

但是,古代历代王朝只规定了官员的休假制度,对于其他阶层的群体没有什么规定。因为在中国古代还不可能出现关于阳光普照的休假制度,那时乡村中的农民、街市上的商人等阶层群体只能按照惯例放假。如街市上的商人一般在纪念某一行业或职业的神祗的特殊假日时都会放假。这些假日常常会举行盛大而热烈的庆祝活动。乡村中农民在春季和秋季都会有一定假日,还有土地神的节日,就是人们常说的“社日”也会放假。不过,他们依然没有固定的休假制度,因为他们是不属于国家体制之内的群体,能够自主支配自己的时间。

从中国古代王朝的休假制度可以看出,假期的设立大部分还是因人、因事而休假。还没有一个适应性很强的普遍休假制度,但是也不难看出,古代一些王朝休假制度还是显示出非常人性化的特点。不但在个人生日、老师的丧事以及亲人的忌日予以官员假日,而且官员在父母去世后还要为父母守制丁忧。这些做法在今天看来,对完善现代的休假制度仍具有着十分重要推重和借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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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每年7到8月是学生放暑假时间。现代学生除了放暑假还放寒假。其实,学生放假制度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汉武帝创立了官方正规的太学起,便有了太学生的休假制度。

到隋唐时代,才确立国子学(即太学,又称国子监)学生的放假制度。据记载分为3类:第一类是常假,以十天为一旬,学生放假一天。当时国子学设在京都,学生们大都住校就读,所以放这种长假时,外地的学生一般不回家。第二类假是相当于今天的每年5月间,这时暑夏伊始,正是植物茂盛、田里麦子成熟之际,故该假叫做“田假”,第三类假称为“援衣假”,不言自明,这是由于天气转凉,需要添加衣衫而放的假,时间相当于现今阳历的十月份,“田假”和“援衣假”都要放一个月左右的长假,在放这两个假时,学校对家住京都200里以外的异乡学生,给予扣除用在探亲赶路时所占去时间的照顾。校方对国子学学生放假有着严格的纪律。例如,有一条明确规定:“凡逾期返校者则开除学籍。”

唐末宋初,随着国子学的发展变迁,这套学生放假制度也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在明朝时,国子学学生的放假,只安排在每年的朔望月一次,除此而外就不再放其它什么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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