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民事案件律师大神,不当得利后不返还,会不会构成侵占罪?

如题所述

  拒不偿还不当得利,如果其中的不当得利属于侵占罪的情形的,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
  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是指所有人刚刚遗置于某处而忘记携带的财物,所有人随即能够准确地回忆起财物遗忘的时间、地点,并即去寻索;而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失主是谁)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也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不符合的,则不会构成侵占罪,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通过起诉来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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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9
成立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犯罪对象,即"代为保管物"、"遗忘物"与"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他人,而并不属于占有人所有。因货币属动产自交付时所有权发生转移,故银行将货币支付予行为人时,该货币所有权即归行为人所有,所以不当得利后拒不返还行为并不满足侵占罪前提条件,同时,从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和罪刑法定原则综合分析,不当得利后拒不返还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若要求行为人返还货币,法律猫认为则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赋予的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通过诉讼来实现。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12
从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和罪刑法定原则综合分析,不当得利后拒不返还的行为并不构成侵占罪,若要求行为人返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赋予的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通过诉讼来实现。
第3个回答  2014-01-12
可能构成,要根据具体金额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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